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青岛市即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2年青岛市即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助力即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今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围绕助力阳光政府建设、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民生保障提质增效、助力政策精准服务以及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强化政务公开保障措施六个方面(40项内容)开展。
(一)继续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要综合选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并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司法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应急局、民政局;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
(二)推进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鼓励通过公开报名遴选的方式确定列席代表,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三)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密切关注政策执行效果,加强政务舆情风险研判,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等手段,提高政务舆情监测能力,开展政策施行后解读,对咨询和意见建议较为集中的内容,有针对性地进行跟踪解读,更好地回应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田横岛度假区、通济新经济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以下简称各镇街、各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四)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强化服务理念,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推动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法定不公开事项保护到位。(责任单位:各镇街、各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五)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结合本单位重点任务、重大活动和工作安排,聚焦公众关切和重点民生事项,以推进政务公开、严格依法行政、落实便民政策、保障改善民生为重点,让市民体验政府工作,主动解读政策,回应社会关切,听取意见建议,进行交流答疑,定期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分析研究,在作出公开决策时予以考虑,将吸收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各镇街、各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
(六)抓好新旧动能转换信息公开,围绕“两高”行业、先进制造业、工业互联网等领域,重点公开相关工作进展、产业集群发展、平台项目落地等信息,当好青岛市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增长极。(责任单位:各镇街、各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
(七)加强减税降费信息公开,系统集成、智能推送已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咨询和政策辅导,依托税务网站完善统一规范的税费政策库。加大对骗取税费优惠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形成有效震慑。(责任单位:区财政局、税务局;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
(八)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市场预期。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推动扩大有效投资。(责任单位:各镇街、各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
(九)对标新一轮海洋强省建设行动,围绕突破五大产业、搭建四大平台、优化三大机制,动态发布我区工作进展成效信息。稳妥有序公开军民融合领域的可公开信息。(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海洋发展局;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
(十)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严格规范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秩序,防止虚假宣传、恶意炒作等,及时公布房地产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
(十一)主动公开实施传统消费升级行动相关政策,加大我区落实开展“惠享山东消费年”“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等系列活动的宣传解读力度。(责任单位:区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
(十二)持续做好各类规划(计划)实施措施和配套政策的主动公开工作,引导社会支持、监督各项规划(计划)的实施。(责任单位:各镇街、各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
(十三)推进重大科技创新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相关的科技创新信息。(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
(十四)持续做好乡村振兴政策、工作进展方面的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本地区有关资金使用情况和分配结果。(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
(十五)加大重点民生领域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动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做到定期更新、在线查询、清单之外无收费。(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十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持续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发疑虑猜测。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政府对社会发布的信息,与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要有序衔接、保持一致,增强多方协同合力。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好个人隐私,避免对当事人正常生活产生不当影响。(责任单位: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新闻舆情组、卫生健康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十七)做好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措施及项目清单公开,及时公开危旧楼房改建相关政策。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发布和解读,主动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方案、年度建设计划信息、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和住房分配情况。(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
(十八)做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
(十九)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政策服务信息公开。将各级政府出台的就业支持政策及时传达至相关群体。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对基层执行机关开展政策培训,使各项政策能够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最大限度利企惠民。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让更多群众能够知悉,并获得就业培训机会。(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
(二十)加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力度。多渠道发布养老保障、养老服务、养老机构、养老设施等相关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民政局;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
(二十一)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加大公益慈善事业信息公开力度。(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医疗保障局、教育体育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
(二十二)规范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已出台的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2022年9月底前,通过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明确并向社会公开适用主体清单,归集展示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区属国有企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对外明确监督投诉渠道,对因公共企事业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损害群众、企业权益的,要严肃处理、限期整改。(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国资中心、生态环境分局、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
(二十三)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在即墨政务网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明确标题、正文、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等,如发生修改、废止、失效等情况,及时更新有效性的标注。(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
(二十四)做好政府公文分类展示,规范公文主题分类设置,确保分类准确、便于查阅。围绕群众、企业办事创业需求和关注热点,创设特色主题分类,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各项制度规定,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探索实施政策精准推送服务,推动“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责任单位:各镇街、各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
(二十五)畅通政策咨询渠道,更好适应基层群众获取信息习惯和现实条件,着力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提高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有关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责任单位:各镇街、各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
(二十六)明确政策解读范围和程序。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对群众和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各单位报请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发文的,必须同步报送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对缺项的原则上予以退文。(责任单位:各镇街、各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二十七)深化解读内容,重点解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责任单位:各镇街、各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二十八)创新解读形式,积极开展问答式解读,继续开展“一分钟讲政策”短视频解读,加强人工智能等技术运用,探索建设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形成政策问答库并不断更新,增强政策解读效果。(责任单位:各镇街、各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
(二十九)坚持政府对社会解读、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解读并重,各项政策措施在向社会解读的同时,注重对基层一线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培训,确保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责任单位:各镇街、各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三十)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严守公文类政府信息“先确定公开属性,再运转呈签”的办文程序,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法定不予公开的具体情形,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对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责任单位:各镇街、各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三十一)做好历史公文公开属性转化工作,对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认定的公文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并在即墨政务网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责任单位:各镇街、各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
(三十二)加强公开平台建设管理,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积极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加强内容管理,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落实好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加强地方部门协同联动,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持续做好政府公报工作,优化政府公报数据库文件检索功能。完善各镇街、部门向区档案馆、图书馆报送政府信息制度,加强档案馆、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建设,提供政府信息网络查阅服务和纸质文本查阅服务。(责任单位:各镇街、各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三十三)参考国务院有关部门印发的试点领域和其他领域标准指引,充分结合区域和领域特点,定期开展跟踪评估,持续优化完善本地区各领域事项标准目录。(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教育体育局、公安分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综合执法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文化和旅游局、应急局、气象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
(三十四)务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温岭新闻,为基层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责任单位:各镇街,区行政审批局、文化和旅游局、公安分局、档案馆;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三十五)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同时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责任单位:各镇街、区农业农村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三十六)要充分发挥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重点难点问题。各镇街、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动工作。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加强人员梯队建设,强化经费保障,确保重点任务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各镇街、各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三十七)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全员培训力度,灵活采取集中授课、点对点指导、视频会议、电话答疑等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加强业务培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各镇街、部门年内组织政务公开通识培训不少于1次。继续通过跟班轮训方式,培训新任政务公开人员。(责任单位:各镇街、各部门、区委党校;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三十八)加大创新力度,围绕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举措,提质增效。探索打造具有地域特色和系统特色的公开品牌,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各镇街、各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三十九)加强监督考核,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采取符合本级特点的考核办法,优化考核方式,加大日常考核比重,规范有序开展考核工作。(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四十)抓好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明确责任科室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及时整改。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各镇街、各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上一篇: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解决工业企业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
下一篇: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即墨区“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