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德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组成人员开庭受理皇明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拖欠员工任上攀工资及违反劳动法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一案。
根据公司员工任上攀申诉,皇明太阳能有限公司长期拖欠及应付赔偿金共计42万元
家境不富裕的河南农民工任上攀在申诉书中说到:我于2018年加入皇明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先后担任了副董事长助理、硬件工程师职务,目前公司已经恶意长期拖欠薪资。公司未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给申请人缴纳社保,会影响申请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等应有待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现特向德州市劳动争议仲裁院提出上述仲裁申请。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德州市的皇明太阳能有限公司长期拖欠众多农民工工资在德州地区已经是家喻户晓的事情了,每当提起该公司拖欠克扣员工工资时,当地民众都嗤之以鼻。
目前公司一些员工仍然等待公司管理层能够慈悲为怀,一些员工苦于投诉道路之艰难,等待这次仲裁结果。
由于被无理拖欠的员工众多,皇明太阳能有限公司受到了当地社会舆论指责和社会积怨,形成潜在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恶意欠薪罪是因为主观意愿而造成拖欠他人劳动报酬的一种犯罪行为,这种行为是对社会经济正常秩序有严重的影响,而且也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损害,同时更对我国法律和公平正义有严重的影响。因此,2015年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我国法律上对恶意欠薪罪的打击也更加严厉。
这次农民工任上攀的申诉代表了众多员工的愿望,同时希望得到社会的关注,希望得到法律上的支持和正义舆论的同情,同时希望皇明太阳能有限公司能够端正态度,积极主动,将长期扣压员工的工资归还到他们的手中。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