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信股份(现*ST奇信)连续8年造假、虚增利润26亿元引起市场轩然,处罚在9月已尘埃落定。时至今日,与之相关的保荐机构和受托管理人也难咎其责。
12月26日,深圳证监局接连公布两张罚单。安信证券(现国投)的两名业务负责人青松、蒋一鹤被出具警示函,事涉奇信股份的多起项目。
根据罚单表述,安信在奇信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执业过程中,均存在违规情形。
青松作为安信证券时任保荐业务负责人,在保荐奇信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的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未能有效规范业务行为、防范业务风险,存在尽职调查不规范的情形,公司出具的发行保荐书中发行人财务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
蒋一鹤作为奇信股份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主承销商兼受托管理人,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存在尽职调查不规范的情形。
接连踩雷,奇信股份的表现确实是劣迹斑斑。今年9月,证监会就对奇信股份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及审理,查明后认定奇信股份于2012年至2019年累计虚增收入13.1亿元,虚增利润26.3亿元,跨期8年,造假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奇信股份在连年亏损的情况下,不仅实现了上市,原实控人叶家豪还通过股权转让、资金占用累计套现达20.24亿元。
具体来看,奇信股份在IPO《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后定期报告中均存在虚假记载。2012年至2015年上半年,奇信股份通过签订虚假或放大金额的工程合同、对内部承包项目少计成本等方式,分别虚增利润2.24亿元、2.51亿元、3.70亿元、1.80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27.21%、131.96%、162.94%、157.56%。在虚构业绩的粉饰下,奇信股份于2015年底成功上市。
在上市后,奇信股份不改恶习,反而变本加厉,继续通过虚假合同、少计成本、少付费用等方式虚增利润。2015年至2019年,奇信股份分别虚增利润3.71亿元、3.25亿元、3.97亿元、3.79亿元、3.12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79.68%、203.47%、201.35%、158.94%、242.64%。
与此同时,奇信股份在发行公司债券时,使用了前述年报中的重大虚假内容。2020年4月3日,公司披露了《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其中所含的2017年、2018年财务数据存在重大虚假内容,该“20奇信01”债券募集资金达2亿元。
而在造假被揭穿之前,原实控人叶家豪早已套现11亿元离开了这场精心筹划的骗局,留下大量被蒙在鼓里的投资者对着大跳水的业绩傻眼。在新余投控耗资11亿元,取得了公司实控权以来,奇信股份的业绩迅速变脸。2020年至2023年上半年,奇信股份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5亿元、-17.48亿元、-4.13亿元、-2.19亿元。
时间跨度长达8年,数额如此庞大的财务造假,作为保荐机构却未能发现异常,不得不让市场留下疑问。
有投行人士表示,IPO保荐作为投行业务中的一大重要收入来源,不少券商急于把这块“蛋糕”做大,这中间可能就会产生一些为了利润而急功近利的现象,如未充分核查、执行流程不到位。同时,个别公司为了“闯关成功”,可能会刻意隐瞒一些较严重的问题,保荐机构有时因为时间紧迫、技术有限没有及时发现并解决。但他也指出,奇信股份此次财务造假无论从时间跨度还是金额数据来看,未能被中介机构及时察觉,是一件不应该的事。
据易董数据,今年以来,已有70张罚单与投行业务相关,37家券商被点名。分别是中信证券(6张)、民生证券(5张)、国泰君安(4张)、华泰联合证券(4张)、国海证券(3张)、财通证券(3张)、中德证券(3张)、国投证券(2张)、川财证券(2张)、东兴证券(2张)、广发证券(2张)、海通证券(2张)、国融证券(2张)、太平洋(2张)、信达证券(2张)、长城国瑞证券(2张)、中天国富(2张)、中信建投(2张)、华创证券(2张)、第一创业承销保荐(1张)、东北证券(1张)、光大证券(1张)、国元证券(1张)、宏信证券(1张)、宏源证券(1张)、华金证券(1张)、华西证券(1张)、华兴证券(1张)、江海证券(1张)、开源证券(1张)、首创证券(1张)、五矿证券(1张)、招商证券(1张)、浙商证券(1张)、银河证券(1张)、中航证券(1张)、长江证券承销保荐(1张)。
尽职调查不规范;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是年内投行业务遭罚的最主要两大原因,同时还有出具的文件存在重大遗漏;受托管理不规范;未尽责督导重大资产重组、违反推荐挂牌尽职调查工作等情形。
因财务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但未能准确核实的情况在年内投行罚单中也是屡见不鲜。
11月17日,开源证券及保代在保荐箭鹿股份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中,由于对发行人收入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对发行人关键人员的异常资金流水核查不充分、申报文件披露内容与保荐工作底稿不一致、保荐机构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被北交所出具警示函。
9月12日,民生证券两名保代在许昌智能申请公开发行并上市的过程中,未能申报前发现并处理前述财务数据错报事项,未能勤勉尽责,被北交所出具警示函。
6月16日,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工作中,存在保荐核查工作履职尽责不到位、保荐业务内部质量控制存在薄弱环节的情况。此外,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期间,在对其3个项目发出《保荐业务现场督导通知书》后,实施现场督导前,海通证券均撤销了项目保荐。
4月3日,民生证券由于在债券承销尽职调查方面存在问题,包括个别债券项目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内容不准确,部分尽职调查材料引述的财务数据有误;在受托管理方面,个别债券项目未及时就发行人的严重失信行为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被上交所予以书面警示。此前在1月,民生证券因为同样理由被上海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3月2日,在为胜通集团发行债券提供服务时,出具的承销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情况、尽职调查过程中存在未勤勉尽责情况,鉴于违法行为情节的严重性,时任项目负责人孙彦飞被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